> 译文仅供阅读便利。具有规范效力的是英文原文。 # 联邦契约 **元宇宙规范** **文档编号:** MU-V2-FED-003 **标题:** 联邦契约 - 联邦协议 **文档类别:** 规范性 **版本:** 2.0(草案) **状态:** 工作草案 **规范性引用:** MUC、MMAS、MUFP、../04-core-concepts/Contract.md **说明性引用:** Trust-Model.md、Consent-and-Disclosure.md **版权:** © Orkestron.AI **许可:** Apache-2.0 --- # 1. 目的 本文档定义联邦契约 - 管辖主权宇宙之间语义协作的规范性协议。 联邦契约为知识交换奠定法律、语义与运行三方面的基础,同时保全主权、身份、所有权与宪章合规。 除非公共政策明确许可,否则没有适用的联邦契约就不得进行联邦。 --- # 2.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: - 宇宙与宇宙之间的联邦; - 命名空间的联邦; - 投影交换; - 语义包交换; - 被委派的权威; - 同步活动; - AI 智能体协作。 --- # 3. 联邦原则 每一份联邦契约都必须是: - 明示的; - 经双方接受的; - 由目的驱动的; - 带版本的; - 可追溯的; - 适用之处可撤销的; - 与技术无关的。 联邦契约管的是协作,而不是所有权。 --- # 3a. 两层契约模型 联邦契约并不是为联邦而发明的某种新协议。它是一个更一般概念的*特化*:即 [Contract](../04-core-concepts/Contract.md) 中所定义的**语义契约**。 这两层必须这样来理解: - **语义契约** - 普遍概念。语义契约陈述知识可被如何使用的规则。它*即便在单个宇宙之内*也有意义 - 例如管辖某一维度可以如何向另一维度投影知识,或者内部的 AI 智能体可以如何消费某个命名空间。 - **联邦契约** - 一种特化的语义契约,*只有在两个或更多主权宇宙相互作用时*才出现。它承载跨宇宙协作所额外要求的义务:以正典身份标明当事方、版本协商、互信基础,以及必须比这段联邦本身活得更久的契约历史。 因此语义契约构成一个层级,联邦契约是其中的一种特化: ```text Semantic Contract ├── Knowledge Disclosure Contract ├── Projection Contract ├── Delegation Contract ├── Capability Contract ├── Service Contract └── Federation Contract (requires ≥ 2 sovereign Universes) ``` MUFP **扩展**了语义契约的基础模型;它并不重新发明它。本文档所述的每一条要求,都必须被读作对语义契约概念之要求的补充,而绝不是替代。本文档未置一词之处,必须适用 [Contract](../04-core-concepts/Contract.md) 中语义契约的基础规则。 --- # 4. 契约当事方 每一份联邦契约都必须标明: - 参与的宇宙; - 管辖权威; - 可选的被委派守护者; - 契约所有者。 当事方的身份必须使用正典身份来表示。 --- # 5. 目的 每一份联邦契约都必须定义一个或多个明示的目的。 典型的目的包括: - 语义互操作; - 运行层面的协作; - 监管报送; - AI 推理; - 研究; - 分析; - 服务交付。 知识必须只在所声明的目的范围之内被交换。 --- # 6. 联邦的范围 契约必须规定联邦的范围,包括: - 参与的维度; - 参与的命名空间; - 元模型; - 投影配置; - 语义包; - 同步边界。 未经定义的范围不得被推定。 --- # 7. 知识披露 联邦契约必须定义: - 可被发现的模式; - 获授权的投影; - 披露政策; - 隐去规则; - 变换规则; - 留存政策。 模式发现的范围可以宽于数据披露的范围。 --- # 8. 信任 每一份联邦契约都必须规定信任的依据。 信任可以依托于: - 组织间协议; - 认证; - 数字签名; - 法律框架; - 既往的联邦历史。 信任必须保持可审计。 --- # 9. 责任 契约应当分派责任,包括: - 语义守护; - 同步; - 事故通报; - 模式演进; - 兼容性管理; - 争议解决。 责任必须保持明示。 --- # 10. 版本兼容性 契约必须声明所支持的: - MUC 版本; - MMAS 版本; - MUFP 版本; - 联邦配置; - 导入的标准。 版本上的不兼容必须在语义交换之前协商解决。 --- # 11. 生命周期 推荐的生命周期: - 草稿 - 已提议 - 生效中 - 已中止 - 已修订 - 已过期 - 已撤销 - 已归档 生命周期的迁移应当以事件来表示。 --- # 12. 修订 契约可以通过带版本的修订而演进。 历史版本必须始终可以重建。 既有的义务必须保持可追溯。 --- # 13. 联邦的终止 终止必须保全: - 历史可追溯性; - 审计记录; - 身份绑定; - 契约历史。 终止不得使既已发生的语义交换失效。 --- # 14. 安全原则 联邦契约必须支持: - 最小知识; - 明示授权; - 目的限定; - 以契约为凭的披露; - 可撤销的访问; - 可审计的操作。 接收方宇宙不得擅自认定自己享有明确授予之外的权利。 --- # 15. 校验 实现应当校验: - 参与方的身份; - 权威; - 所声明的目的; - 范围的完整性; - 版本兼容性; - 信任前提; - 生命周期状态。 校验不得改动已发布的契约。 --- # 16. 架构不变量 每一份联邦契约都必须保全: - 主权; - 正典身份; - 所有权; - 溯源; - 可追溯性; - 宪章合规。 联邦必须在不转移语义权威的前提下交换语义知识。 --- # 17. 未来方向 既然联邦契约是特化的语义契约,它便承袭基础概念的走向。未来的**可执行语义契约**形态,会使联邦契约的目的、范围与披露规则可由机器强制执行,从而在生成投影之时自动检验合规,而不是以散文断言。同一层级也让一套可复用的联邦契约模板库 - 每一种特化、每一个领域各有其一 - 得以编目与版本化,而无须改动基础模型。 --- # 结语 联邦契约是把信任转化为跨越元宇宙的可互操作协作的宪章性协议。 通过明确定义目的、范围、责任与披露规则,联邦契约让主权宇宙得以安全协作,并在整段联邦生命周期中保全自主性、语义权威与长期的互操作能力。